鄭剛名下沒有財產,一切都屬於他父母。堂妹離婚時,經過一番紛爭,分得了一輛價值30萬的車和30萬的補償金。但兒子的撫養權卻被判給了鄭剛。
堂妹離婚後嘗試經營過美甲店、服裝店、奶茶店,不過這些生意都是開張即關張,一直在賺和賠之間徘徊。
現在她經營的一家炸雞店生意還算不錯。她表示,如果能賺到一些錢,計劃明年再開一家奶茶店。
這些年來,堂妹有過幾個男朋友,但並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步入婚姻殿堂。
有一次,堂妹情緒低落,約我一起出去吃夜宵。我們喝了幾杯啤酒,有些微醺之後,她開始講起一些過去的事情。
「姐,你當初真聰明,沒和鄭剛在一起,看清了他真實的面目。我太傻了,天真地以為他只會對我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