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離開老家之前,就等著我媽鬧上門,果不其然,我媽來了。面對質問,我很淡定,我告訴我媽,這是她自己的錯。我和她說了我心中的不滿,雖說叔叔和嬸嬸對我很好,但寄人籬下的感覺,還是不能避免的。我說:「媽媽,我不管弟弟,是你的錯,是你自己先放棄我的。你生養我5年,這幾年你拿走的錢,算是我還了這5年的生養之恩。」
我擺了擺手,阻止我媽解釋,我繼續說:「是叔叔和嬸嬸養大了我,是堂弟的妥協和退讓,成全了我。我如今要是日子過不下去了,他們一定不會丟下我不管。所以我現在手裡有錢,自然也要照顧他們。他們是我的親人,而你不是。」說完,我就翻臉趕人,我媽和我弟弟還沒反應過來,就這麼被我趕了出去。
反應過來後,我媽自然在門口各種大呼小叫,但很快就被左鄰右舍給罵走了。都是老鄰居了,家裡的事情,大傢伙都知道,之前見我本人不在意,他們也不好說什麼。既然我都翻臉了,自然會幫著我。我媽估計是認為過幾天再來找我,也不遲,所以被鄰居罵了,也就走了。但她不知道,我這兩天就要離開這裡了,老房子都已經賣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