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不能放棄,小晴需要我活下去。想到還有個剛出生便失去父愛的可憐孩子,我勉強自己清醒過來。我要為她好好活下去,給她一個家。
於是,抱著孩子,我離開了和張強曾一起生活的屋子。我無處可去,流落街頭,過起了流浪的生活。我蜷縮在公園的長椅上,用身體緊緊裹住襁褓里熟睡的女兒,時刻警惕著我們的安全。每天我都在為女兒乞討食物和奶粉,勉強維持兩口生活。我明白這都是我自作自受,必須要承擔後果。
就在我絕望地以為再也回不到正常生活的時候,救命恩人出現了。有一天開飯時,我被飯堂驅趕,一個熱心市民站出來打抱不平,還買了飯菜讓我帶走。我哭著謝過他,得知他名叫李強,是做建築工作的體力勞動者。
「妹子,生活總會有希望的,要加油!」他鼓勵我。後來,李強經常會在公園碰到我,給我和孩子帶吃的和衣服。我感激他對我這個落魄女子的大恩大德。
在李強的幫助下,我終於找到了一份清潔工的工作,勉強可以付得起一個破舊的出租屋了。我每天帶著女兒去上班,抽空哺乳,生活終於步入正軌。
我開始有了 錢攢下來一點,也會積極找兼職賺外快。我發誓要努力給女兒創造一個溫暖的家,不能讓她在將來重複我的錯誤。每當女兒對我笑,我就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疲憊。我知道為人母就是要有這樣滿腔的愛與勇氣。
我時常會想起老公和女兒他們過得怎樣。小芳現在應該已經十歲了吧?她還在生我的氣嗎?王軍找到了新的歸宿嗎?我多想再見他們一面,跟他們道歉,哪怕僅僅是看一眼也好。我想念家的溫暖,想念做一個普通人的簡單快樂。但我知道,那是我自取滅亡的天倫之樂,此生註定難以彌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