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很無奈:「我們是跟著兒子養老的,家裡給你的東西,自然多一些,你姐姐本身就知道,也理解的,而且她結婚的時候,聘金我們沒收,嫁妝也給了,並沒有虧待她。」
我爸的意思,我老丈人和丈母娘,可做不到這一點,但我就是不聽勸,爸媽沒辦法,只能答應了。 這門婚事,最終當然是按照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婚嫁要求完成的。
老丈人當時也拍著胸脯保證,說自己拿了聘金,就當是女兒報答養育之恩了,以後只要每月給生活費,不會讓我們增加負擔,一開始,確實是這樣的,我以為是老丈人說話算話。
但我後來才知道,老丈人一開始懶得和我家互動,是覺得我家給了聘金後形同掏空家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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