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那天不知怎麼了,他在給新親這桌上酒的時候,沒仔細看,拿錯了。我給新親準備的是100多塊錢一瓶的好酒,給一般親戚朋友準備的是普通的白酒。他把普通白酒當成好酒拿給了新親喝。
事後我才知道,他是頭一天晚上和媳婦不知因為什麼,兩個人吵了一架,在我家伺候新親的時候,他有點心不在焉,才出現了差錯。
這不是主要的,主要的是後來這件事被我親家母知道了,雖然確實是我們這方面對新親照顧不周,但也不是太大的問題,我沒有放在心上。
我和兒媳婦解釋過,是那個伺候新親的人心情不好,所以才有所疏忽,不是我有意怠慢新親的。 兒媳婦比較通情達理,她說那天親戚朋友眾多,不可能每一個細節都做到完美,她表示理解。
可我親家母卻小題大做,為此事找上門來,她說我是看不起送親的人,故意不給他們好酒喝,在我家那是大吵大鬧,撒潑耍賴。
親家母要帶著我兒媳婦走,只有我挨家挨戶給那幾個新親道歉,他們原諒我,她也消氣了,才允許女兒回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