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了一眼婆婆,繼續說道:「後來你去幫女兒帶孩子,明明我更需要你的幫忙,但你還是不管不顧,說不願意帶一個不知道是不是親孫子的孩子。你那個時候,怎麼就忍心了呢?」說完我就走了,之後婆婆在醫院住了20天,但我一次都沒去看過。出院後,老公把婆婆接回了家,小姑子也一起過來了,但說了幾句好聽的話,就走了。
老公一開始沒有請阿姨,或者說他就沒有請阿姨的準備,因為他認為我這個兒媳婦有照顧婆婆的義務。他就這麼理直氣壯,問我:「婆婆病了,需要人照顧,你要麼出錢要麼出力氣。」我老公的意思很明顯,我要麼照顧婆婆,要麼出錢請保姆,反正這件事情就是我的事情。我老公太自以為是,以為我這些年以來的沉默是被拿捏住了。
事實上,我只是懶得吵架,想給兒子一個好的家庭氛圍。所以吃點虧也沒事,面對刁難,能忍也就忍住了。但照顧癱瘓婆婆的事情,我怎麼可能答應下來。我看了我老公一眼,我其實一直都想不明白,為啥我和他之間會變成這樣。當初願意為了和我結婚,和婆婆較真的人,怎麼就變成了欺負我的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