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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岳父母自己主動提出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,如何不讓宋明欣喜若狂。可宋明還沒高興多久,岳母卻又話鋒一轉說,不寫我們的名字,但我們天天住著也像寄人籬下,要不就乾脆寫我們兒子的名字吧,反正房子遲早也是要留給他。
岳母說完,就對妻子使眼色,妻子馬上心領神會地勸宋明,既然我爸媽都這樣說,不如就寫我弟弟的名字。他們住在別人名下的房子裡,確實沒有安全感。可我弟弟就不一樣了,那是他們的親兒子。
宋明沒有搭話,只是冷冷地問了一句:「房產證寫了你弟弟的名字,那以後這套房子我們還能要回來嗎?」一聽這話,岳母就不樂意了:「怎麼送給我們的房子,還有要回去的道理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