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行焚燒前,應出具法醫的死亡證明。有一些屍體是警方探案的關鍵證物或者證人,屍體的焚燒相當於證物的銷毀,破壞警察探案,增加警方破案難度。有些人並未真正意義上的死亡,而工作人員也無法判斷,應有專業人士,如法醫,出具死亡證明。
嚴格遵守規章制度,或許在外人看來,是工作人員司空見慣的麻木和不近人情的冷酷。但這背後是對生命的尊重,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件和死亡證明,是對死者身份的一種確認和嚴謹。不罔顧任何一條生命,給予對生命的尊重。沒有規距不成方圓,法治社會按規章制度辦事也是很有必要的。
參考資料:
《悼亡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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