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李是我相親了十幾個之後,覺得比較合適的一個再婚對象。雖說寡言少語,但人比較坦誠,家裡面的情況,一五一十,都說了。比起有些藏著捏著的人,要好太多。
老李說:「咱倆在一起,好好過日子。」在聊天中,我又知道他的父母因病去世,算是徹底沒有和公公婆婆相處這個說法。 所以沒多久,我們就走到了一起。
等我爸媽知道的時候,我倆已經領了證。我爸媽氣壞了,我媽說:「我倆催你再找一個,也沒讓你這麼草率啊,你要多相處,即使是半路夫妻,也要有感情基礎。
不然碰上不好的,你可咋整。」我這才反應過來,我確實在老李的各種催促下,昏了頭。我心中隱隱不安,這麼看來,老李不像是表面看上去這麼忠厚老實。
但已經領了結婚證,也不能都往壞處想,所以我搬過去一起住之後,也是打算好好過日子的。我婚前和他說過,我每月要給兒子撫養費,然後每月會另外存一筆錢以後留著給兒子。
也就是說,結婚後,我的收入扣掉這些,才能算是現在這個家庭的共同收入。他也有女兒,跟了前妻,我以為他的情況會和我差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