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老公回來後,我和老公分享這個好消息,然後說自己算了一下,有15萬的積蓄,買房子不夠的話,我爸媽說了會給。我老公一開始挺高興的,聽到我爸媽妥協,願意給我們幫襯。但一聽還是要先拿我倆的積蓄出來,他又變了臉色,開始轉移話題。我很納悶,難道老公不想買房嗎?
在我各種追問之下,我才知道,我倆放在一起的積蓄,壓根沒有15萬,差不多只有10萬。少掉的5萬,自然是結婚兩年來,他時不時給弟弟買東西或者當零花錢了。我很鬱悶,但想著還有10萬也行,別的就到時候再說。結果我老公期期艾艾,又是各種扯皮,後來實在瞞不過去了,才說了錢的去處。
我為了愛情,租房結婚,現在懷孕了,而我老公卻把我倆10萬的積蓄給了小叔子。我當時就生氣了,我和我老公吵了起來,但我老公覺得自己沒有錯。他的意思是,我倆都已經結婚了,我都懷孕了,有沒有自己的房子,關係不大。但小叔子沒有婚房,這門婚事就要泡湯。我氣笑了,我老公的意思是我是煮熟的鴨子,飛不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