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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星期後,齊亮在朋友圈分享了一張照片,畫面是兩隻手緊握在一起。看背景好像是在辦公室拍的,原來他那邊早勾搭好了。
之後的兩個月,他的朋友圈成了他戀愛打卡的分享地,各種恩愛秀個不停。
而我只能慶幸北京的工作,我沒辭。失戀之後,還能繼續工作。
分開的第6個月,齊亮又來找我,想要復合。
原來,那個女生也提出,想結婚必須買房子,要全款的那種。以齊亮家的條件,猴年馬月也買不起啊!
繼那個女生後,齊亮又相了無數次親,結果還是一樣。所以他在心裡權衡了利弊,想繼續榜上我這個大樹。
畢竟,我家在縣城的房子不是普通的樓房,是有宅基地的那種,馬上就要開發到我家了。
據說已經開發的,跟我家差不多面積的,一片宅基地就給了4套房,況且我家還有兩片呢!
但是,我已經不是過去的我了。我怎麼可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?
五年後,我和老公拉著一雙兒女在老家的商場閒逛時,正好碰到齊亮媽。
她一眼就認出了我,看到我的孩子後,她開始感慨:「當初你們要是結婚了,孩子比他們還大。」
呵呵,這會兒吃後悔藥,晚了!
齊亮媽跟我說,她的兩個兒子都沒結婚,愁死了。
我看著老公,幸福地笑了。他是我的鄰居,只是早年出國了。回國後,我們在雙方家長的撮合下,在一起了。
他跟我一樣,屬於縣城土著,我們兩個現在不缺房。在同齡人中,已經是別人不可企及的了。
有時候,我也會感嘆:如果當初齊亮一家對我態度好一點,我肯定會倒貼錢嫁過去,別說一套婚房的首付。就是我家的8套房產,我也會毫不眨眼,畢竟戀愛中的我智商為負數。
也幸好他們給我上了一課,才有了我如今的幸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