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能離開這個家就好,我沒有和婆婆爭論,坦然接受了這個結果。只要我和丈夫吃苦耐勞,就不愁沒有好日子過。
家分完了,我和丈夫凈身出戶,婆婆一雙筷子一個碗沒給我,我們手裡一分錢沒有,帶著一個包裹,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婆家。
我們一家三口,先是在村裡的一處閒房子裡住了十多天,後來,我娘家母親得知我們分家了,她和父親過來,把我們接回了娘家。
到了娘家後,有父母幫助我,我清閒了不少,在婆家的時候,我瘦到皮包骨,回到娘家後,我的心情好了,也不是很操勞了,很快就長胖了十多斤。
我丈夫可以更放心的去外面打工了,他打工掙來的錢,我父母一分不要,他們不但不要我們的錢,孩子的一切花銷,還都是他們負責,我手裡這才有了一點積蓄。
弟弟大學畢業後,又繼續深造了兩年,他研究生畢業後,本來是有機會去大城市工作的,可他考慮到了父母,父母只有他一個兒子,他不能只追求自己的幸福,不管父母,回到了家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