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親戚給我家回話了,他說張志超一眼就相中了我,張志超的父母聽兒子的,只要兒子沒意見就行。
男女雙方和兩個家庭都沒有意見,當月,我和張志超就定親了,兩個月後,六月初六那天,我和張志超就結婚了。
雖然我和張志超沒有感情,但我感激他幫助了我,正是他家給了我家彩禮,我弟弟才如願以償能上大學。
我感激張志超,同時也感激公公婆婆,因此,從結婚後的第二天開始,我就像結婚了好些年的家庭主婦一樣,早早起來做早飯,伺候一家人。
做完早飯,我就收拾衛生。張志超家,除了我和張志超的婚房還算乾淨,我公婆的房間,還有我小叔子的房間,都是又髒又亂的,好像他們從來沒有收拾過。
我收拾完自己的屋子,就去收拾公婆的屋子,最後收拾小叔子的屋子,要忙一兩個小時,收拾完所有的屋子,如果家裡有換下來的衣服,我還要洗衣服,一上午不得清閒。做完這些,時候不早了,我就忙著做午飯。
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,有時婆婆會幫忙,但大多數時候,她寧可去東家串西家串,也不幫我。我看在她是婆婆,我要尊重孝敬她,從來沒有半句怨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