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兒子工作調回來了,也結婚了,我想兒子,到週末,就讓兩口到我家來吃飯。雖然每次兩口來,什麼也不做、什麼也不帶,我也覺得正常,這畢竟是老馬家,又不是我的家,但是老馬每次都是盛情款待,至少要做6道菜,知道我兒子愛吃大蝦、兒媳婦愛吃紅燒雞翅、我愛吃清蒸鱸魚,至於老馬喜歡吃什麼,我還真不知道,反正餐桌上少不了這三道菜就行了,也許老馬沒有什麼最愛吃的、不挑食。
雖然這一頓飯,老馬從早晨就開始準備,但是也不厭其煩,我估計,每頓飯至少要花800多塊錢吧!就這樣,老馬和我的兒子兒媳婦也相處愉快。我覺得兒子兒媳婦都愛吃老馬做的菜,就讓他們週六週日,年節假日都過來吃飯,一家人聚在一起,其樂融融的,就在我覺得這樣的生活挺好的時候,老馬提出,從下個月開始,讓我出1萬2的生活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