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叔子的積蓄,也只能辦個婚禮,買些金銀首飾和衣服了。所以有沒有房子,就成了小叔子能不能結婚的關鍵。
婆婆和小叔子唉聲嘆氣了好幾天,婆婆終於和我開了口,讓我幫個忙。婆婆說我和我老公反正現在都住在村裡,等女兒上學,還要好幾年。
所以能不能把我的陪嫁婚房給小叔子結婚用。 意思就是和弟媳婦說,我的陪嫁婚房,是婆婆幫小叔子準備的。婆婆說:「你城裡的房子,反正空著也是空著,就先借給弟弟用。
村裡說要拆遷,已經說了好幾年了,這兩年肯定會拆。到時候拆遷款多分給你們一些,算是補償。然後弟弟再拿著拆遷款去買房子,搬出你的婚房,這樣就是兩全其美了。」
我當時就拒絕了,這不就是騙人嗎?村裡拆遷的事情,確實說了好幾年了,也正是說了好幾年都沒動靜,所以更不能確定這兩年就會拆。萬一這兩年還是沒動靜,難道小叔子兩口子要一直住在我的房子裡?
那我女兒要上學了,我們肯定要回去住的,還是會穿幫。再說了,即使真的拆遷了,到時候和弟媳婦說實話,就不是騙人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