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等我回家之後,我就知道自己都在自我安慰。老公壓根就不關心我爸的恢復情況,也不心疼我這段時間累不累。上來就和我說:「當初和你娘家說好的孩子隨母姓的條件,已經不存在了,所以我爸媽這邊想要把娃的姓氏改回來。二選一,要麼同意娃改姓,要麼咱們離婚。」我當時目瞪口呆,緩了好一會,才找回自己的聲音。
我說,這是公公婆婆的意思,還是你也是這麼想的?老公沒有說話,我知道他這是默認了。我心中一片悲涼,這算不算是過河拆遷?我和我老公,是機緣巧合認識的,後來隨著相處時間的增加,彼此互生情愫,就走到了一起。這段感情,我娘家爸媽一開始並不同意,因為我們門不當戶不對。
我爸媽說這樣的婚姻,充滿很多不確定,因為三觀不一致,很容易因為爭執而導致婚姻破裂。但我聽不進去,我堅信感情能解決所有問題,堅持要嫁。我爸媽後來也勉強同意了,但談婚論嫁的時候,我婆婆一個勁哭窮,明明還是能拿出幾萬彩禮,給一個態度的,但依然不願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