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的意思是,就算哥哥和弟弟不用給,只要自己給了,公公婆婆能高興,說一句孝順,他就認為值得。我無言以對,最後也只能給了,實在不想因為這些事情吵架。但婆家對我的折騰,生活費只是開始。雖然我們不住在一起,婆婆也懶得過來,生怕被我欺負,但要求我們每周都要回一趟村裡。
我覺得可以每周回一趟村裡,但沒必要回去就要大吃一頓,家常便飯就好。但婆婆想讓我花錢,又想讓我做事,自然堅持要大吃一頓了。每次回去,都是婆婆提前給我清單,然後我買菜回去之後,還得一個人燒一桌飯菜出來。幾次之後,我就不樂意了,但老公說不通。他太享受回去之後,婆婆對他的笑臉和誇讚,我的感受,他沒時間考慮。
半年之後,我撐不住了,也意識到,婚姻無法解決一切問題,是我想太多。但離婚,我又有點不甘心,畢竟我的感情和付出,都是真心的。就這樣都放棄了,我如何能接受?不過婆婆很快就讓我下定決心離婚,讓我明白,我就算搭上一輩子的時間,也只會給別人做嫁衣。娘家房子拆遷,有3套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