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是衣服還是化妝品還是首飾,小姑子都能隨意拿和用。我的妥協,最後苦了自己。我只能把貴重一點的首飾和化妝品都鎖在抽屜里。除了這件事情之外,婆婆習慣從我手裡拿錢,也是我們之間的矛盾之一。從我搬進這個家開始,婆婆就問我要生活費,我同意給生活費,但我確實不樂意給這麼多。
但婆婆非要我一個月給3500,說難聽一點,3500元的生活費,基本上一家人都夠了吧。更別提婆婆時不時還會讓我下班路上順帶買點菜和肉之類的,總之,我一個月的工資,基本上存不下來。我和王亮抱怨,他就勸我忍,說等我這邊的婚房買好了,以後我倆搬出去了,就好了,然後也會偷偷給我一點錢。
這個時候我才知道,婆婆還每月從王亮手裡要錢,王亮的工資,有一半到了婆婆手裡。王亮說婆婆會幫他存起來,我不置可否。不過他承諾我們搬出去後,就不會再給婆婆這麼多錢了,就會好好和我過日子,我也就選擇了沉默。我本以為撐到我們搬出去就好了,我以為正如王亮所說,只要沒生活在一起,啥問題都能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