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俗來說不管張新國自建的小樓是二層三層,哪怕實際建築了十層,那都超出了補償范疇,只有宅基地上批示的一層面積可以獲得此次拆遷的承認補償。
而一本有效宅基地證能分得 一大一中一小3套房子。鑒於老張的閨女結婚後戶口還在這幢小樓里,按照當時政策張家 還能加分1套一百來平的補償房。
老張很是憤憤不平:那隔壁王老二家就一層大平房,也能拿4套房;那前街李老三,房子質量照他家差得遠來!就因為倆兒子,比他家還多出1套房!
眼瞅著自家當初擴建小樓的四十多萬(約170萬台幣)就要打水漂,雜物間的地契證明也早就失效,張新國的心裡就像老鼠撓了似的不得勁。
拆遷辦的人三天兩頭的上門來做工作,老張咬緊了牙就是不鬆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