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無奈,也想不明白,我辛苦了大半輩子,養大了兒子。2個兒子的婚房首付、彩禮、婚禮,可都是我和我老公的積蓄呢。怎麼就因為不帶孫子,在退休後過了幾年屬於自己的日子,就把我之前的付出,都給抹去了呢?難道為人父母,一輩子,只要還能動彈,都要為子女付出,不能過自己的日子?
可不管我怎麼和兒子訴說我的生養之恩,不管親戚怎麼幫著我勸說,2個兒媳婦就是用離婚來拿捏我的2個兒子。反正就是每月給點錢,想要同住,一起生活,就是不可能。你們說,老人一定要給子女帶孩子嗎?沒有幫忙帶孫子,即使以前付出很多,也不配兒孫承歡膝下的晚年生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