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之後,她越想越不對,便打電話給祁選斌,要他拿著借條去鑒定筆跡。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借條,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。朱翠芳相信,筆跡鑒定一定可以還她一個清白。可沒想到,第二天的鑒定結果顯示,名字和電話就是朱翠芳親手所寫。
這樣的結果讓朱翠芳無法接受,更令她無法接受的是,因為拿不出證據,青浦區法院的一審結果,是判她歸還祁選斌十萬塊錢,還得書面承認對方那五年的居住權。一審結束之後,朱翠芳又去找了祁選斌,並且她還提前打開了手機錄音,就是想要收集證據。
然而祁選斌根本不給她這個機會,說話滴水不漏,一口咬定就是朱翠芳欠了錢還想賴賬。朱翠芳跟他周旋了許久,完全沒抓住他的漏洞,反而還讓自己更加沮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