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果給她吃了以後,她反過來還要這麼告狀。
這還不算完,又有一天晚上我出門起夜,我們農村的廁所都在院子裡。
我經過老父母1樓的房間,聽見他們在竊竊私語,說一定要把錢收好了,不要讓我看見,說我又窮又摳,就想打壞主意,哪像其他的幾個呀,動不動給錢給東西,又說我太自私了,他們後悔我生病的時候送錢過來給我花。
那一刻我驚呆了。
第2天我就把他們送回了老家。
他有兒有女又不是只有我一個,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攬到自己身上,還不樂意就好,我圖什麼呀?
那個讓我傷心的家,我再也不想回去了。
我打了兩個月的工湊夠了錢還到父親的手上,他也沒說什麼就收下了。
我現在給另外一對七八十歲的老人做看護。
老倆口都是老師,說話做事,文文雅雅有商有量,也都基本能自理,一個月給我兩萬五,吃住都在他們家,到月給工資,比我當清潔工的時候掙的還多。
做什麼人家吃什麼,也從來不要記賬,從來不懷疑我買菜貪污錢什麼的。
有人再說我不孝,我也懶得跟他爭辯了。
讓他們說去吧,公道自在人心。
有時候,在金錢面前,親情不值一提。
你們說,我做的對嗎?
無論是兄弟姐妹還是自己的父母都一樣
沒有錢想做一個孝順的子女都難,
往後餘生,我想開了,父母那邊,我買點吃的喝的送回去,
打掃衛生就走,
有事情,我也出錢,大家一起給他請保姆也行,
反正我也不伺候了,
再說房子我們做女兒的 也沒有份,
我圖什麼,我本來圖自己的心安,
但是現在,
我再也不想和他們牽扯親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