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以後,兒子和兒媳婦說他們倆都不會做飯,希望中午的時候大家在一起吃飯。 本來我不想和年輕人摻和在一起的,我怕沒有了距離,矛盾和摩擦會更多。
兒媳婦說:「媽你想多了,你來給我們做飯,我們感激也來不及呢,咱在一起不會有矛盾的。」 既然兒媳婦把話說到這份上,我要是再堅持不過來一起吃飯,也就說不過去了。
就這樣,每天下了班,我趕緊去菜市場買菜,買完菜心急火燎地趕回家,兩個燃氣灶一起用,左右開弓。 我之所以這麼著急做飯,就是想讓大家吃完飯多休息一會兒去上班,那樣下午會有更有精力。
吃完飯的時候,兒子和兒媳婦把碗一推就進了臥室。丈夫有時幫我收拾,多數時候他也去休息了,只有我收拾餐桌,洗碗洗盤,忙完的時候就快一點了,很快就要到上班時間了。 天天如此,我非常疲憊。
兒子和兒媳婦都愛吃魚吃肉,每頓飯我們要有葷有素,都要做四個菜,有時還得再加上一個湯,我算了一下一個月下來,我們家的生活費得5000來塊錢,而我和丈夫以前一個月才花一千多塊錢吃飯。
有時候水果我都得給兒媳婦買著。兒媳婦不愛吃蘋果香蕉這些普通的水果,她得吃提子,吃榴槤,吃山竹,吃芒果。 芒果還得吃大青芒,她說大青芒吃起來特別的新鮮。
這樣兒子和兒媳婦幾乎不用花一分錢。 兒媳婦倒是很知足,一口一個媽叫著,也不惹我生氣。 我的確已經做的不錯了,同樣都是上班的,而且我年過半百了,下了班我還得匆匆忙忙來給他們做飯。
我 我這樣的婆婆也算是比較合格了。我們在一起吃午飯,兒子和兒媳婦很舒坦,但是我卻越來越吃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