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巴巴
第三,電商經濟模式過程中體現出了野蠻粗暴的特點,產生的大量矛盾糾紛並沒能得到妥善解決。和線下實體店開店必須證件齊全、監管嚴格不同的是,在電商平台上開店極其簡單,而簡單的背後也預示著極其混亂隨意且不負責任。特別是像淘寶、拼多多這樣的以C2C為主的電商平台,入駐主體作為個人,僅憑一張身份證、少量保證金就能輕鬆開一個店甚至多個店鋪,並不接受工商稅務、質量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嚴格約束,這使得平台上大量的賣家社會責任感不是那麼強,經營行為相當隨意,畢竟試錯成本低,出現了坑蒙拐騙行為而付出的懲罰代價也低,充其量也是退店跑路,消費者維權困難,這其實是對消費者極大的不公平,且不說是否正常享受三包服務了,就是基本的描述一致有時候都很難做到,像虛假宣傳這樣的廣告法違規更是司空見慣了,這怎麼能讓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秩序井然呢?同時,因為電商特殊的交易模式催生了線上支付模式的興起,而有線上消費貸火的信貸產品也頻頻曝出金融監管缺失的問題,像之前曝出的支付寶違規放貸、高槓槓率的問題差點讓金融市場大爆雷想必讓人心有餘悸;還有因電商虛假繁榮導致的一系列民事、刑事糾紛更是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。種種跡象表明,電商這樣的新經濟模式也不是個省油的燈,它帶來的諸多社會矛盾亟待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