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
女兒回來看我,見我老是沒精打采的,要我搬去她家裡住。
我不想,女兒嫁得有點遠,兩地風俗習慣不同,去了她那邊,我很難習慣的。
女兒再三央我過去,我都沒同意。女兒沒辦法,就跟我說:「要不你找點什麼事來做吧,老待在家裡胡思亂想,容易悶出病來。」
我一想,也是,我如果忙起來,就沒有時間老是想浩浩了。於是,我在附近的工廠找了份掃地的工作,工資2300一個月。
只是這工資還沒領兩個月,兒媳婦就打電話來跟我說:「媽,我媽幫忙帶孩子很辛苦,就算不給她發工資,也要給她一點辛苦費的。
現在請個保姆都是6000起,我媽說外孫也是孫,也流著她的血,所以這個工資她跟你一起分擔了。她出了力,算是負責一半了,那另一半的3000就是你的責任了。」
我心裡有點生氣,說:「那我從浩浩生下來就幫忙帶了,你們從來沒有提過工資的事,那時我帶孩子,我還一直出那3000塊呢。」
兒媳婦說:「媽,你怎麼能這樣說呢,浩浩可是你們家的孫子,你帶自己家裡的孫子怎麼能錢呢?那3000塊是生活費,不是人工費。」
我說:「是我的孫子沒錯,但也是你親媽的孫子啊。浩浩與我與你親媽都有血緣關係。我帶孫子要出3000塊生活費,你親媽帶外孫,要給3000塊人工費,你們家這規矩挺奇怪的。」
兒媳婦說:「媽,你怎麼能把話說得那麼難聽呢?浩浩姓周,是跟你兒子姓的,繼承的是你們周家的香火。如果你不想出這個錢,那麼讓你孫子改姓吧。」
我氣笑了:「這個姓改不改,你們夫妻倆商量吧,孩子是你們的,我的意見不重要。」
我跟兒媳婦的那次通話最後是不歡而散,我以為事情就樣結束了,沒想到後續卻讓我不得不妥協了。
因為那3000的人工費,兒媳婦經常跟兒子吵架。兒子一度想離婚,兒媳婦也毫不退讓。
為了家庭和諧,我最後還是出了那3000塊。加上以前那3000塊,我是出了6000了。
還好有那幢樓的租金收入,否則以我那1100的養老金,哪怕加上現在這份2300的工資,那也湊不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