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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畢業工作的第5年,我們終於把家裡的債給還通了。我的大侄子也是在這一年出生的。
隔年,我姐姐也出嫁了,父母說姐姐為我們這個家付出了很多很多,所以我該報答她。
然後,我把這一年來攢下的80000塊,全部給姐姐做了陪嫁。
在姐姐結婚後的第二年,我也與林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。
我與林芬曾是同事,她進公司的時間,比我要遲上三年。她外形條件不錯,所以有不少追求者。
但是,不知道是林芬的事業心比較重,還是她對那些追求者都沒有動心,進公司一年多了,也沒見林芬有戀愛的跡象。
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我對林芬同樣很有好感,但是我有自知之明。我一個農村娃,沒房沒車的,家裡的債還沒有還清,怎麼去追人家?
林芬是城裡人,父母都是體制內的人,膝下就這麼一個女兒。我不覺得在這樣的家庭里出生的姑娘,會瞧得上我這種條件的男人,所以我沒想過要去高攀她。
只是,我們之間還是有緣的,只是這緣來得遲了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