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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托朋友幫忙找了幾份,可是弟弟都干不長久。要麼嫌工資低,要麼工作任務太多太累,要麼嫌公司里的同事對他不好,要麼嫌老闆大刻薄。
他嫌來嫌去的,搞到我尷尬不已,最後我也不好意思再麻煩朋友了。我讓弟弟自己去找,可是弟弟那個挑三揀西的性子,哪個老闆瞧得上?弟弟連連碰壁,父母又怨上我了,說我看不起弟弟,才會這樣袖手旁觀。
妻子和我結婚後,就從公司辭職了,自己開店做生意。與職場相比,妻子更喜歡自己創業,她在這方面也做得比較好。三年下來,就開了兩家店面。
我父母覺得弟弟的腦瓜子很機靈,打工不行,做生意肯定行。於是想要我讓妻把一家店面給弟弟,我拒絕了。
弟弟那個人我也知道,被寵慣了,受不得一丁點委屈,又好大喜功,如果把店面給他,不出三個月,就揮霍沒了。
因為我沒同意,父母生氣了。他們認為是妻子防著他們,說妻子嫁過來了,卻沒把自己當我們家的兒媳婦,不會為婆家著想。
我叫他們別亂說,但我媽還是打電話給我妻子,把妻子給說了一通。
妻子性格很好,並沒有跟我生氣,只是這件事告訴我。我讓她不用管這事,以後我媽再打電話過來,直接讓找我。
我打電話回去,讓我媽別去找我妻子,我弟弟的事怎麼也輪不到她來管。
父母說我有了老婆就忘了本,有了個有錢的娘家,就嫌棄親生父母是拖累了。
我聽得頭大,但絕不鬆口。他們又找來姐姐當說客,我還是沒有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