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
我是蔣敏,今年58歲,退休多年,每月有2萬多的退休金,老伴走了三年。
獨生女兒已結婚,她已經好久不跟我來往,是因為我給她全款買的房子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字。
不知道是女兒戀愛腦,還是女婿在其中說了些什麼話,反正,女兒已經快一年不曾回來看望我了,偶爾我給她發信息,也很隔好幾天回我一個表情。
如今的孩子,自私的多,但為了我的利益不受損,也為了女兒的未來,我還是不斷地安慰自己,女兒是我親生的,氣過了,想通了,自然還是跟我親。
然而,幾天前女兒破天荒地給我打電話,帶著哭腔說,中秋放假,她想回來看望我。
我一聽就著急了,知道女兒肯定在女婿那裡受了氣,回來找老媽尋求安慰。本想著,開車去女兒家看看到底怎麼回事?想想,年輕人的事情,還是不要摻和的好。
當年,我不是沒有想過,給女兒買的房子寫她的名字,只是,在我們去付款的時候,女婿跟女兒嘀咕了一句:如果不寫上我的名字,我怎麼給我父母養老呢?
也是因為這句話,我連女兒的名字都沒寫,即使將來過戶需要花錢,也好過被別人騙去半套房要好得多。
2、
我和已逝老伴是老國企單位,改制後,我們與外資合營,我們不僅得到不少的股份,還拿了當地的高薪資收入。
我家老伴是我們單位裡的中層領導,收入比我多一倍,每年年底,我歸納家裡財務,加上我們兩口子的每年分紅,我們家相當於有三個人賺錢。
所以,很早我就在市區繁華地段買了一套36坪兩層的商鋪,等到女兒要結婚的時候,已經為我家提供了20年的租金。
這個女兒不知道,老伴是後來才知道。當時我買的時候,也是花完了我家所有的積蓄,我還跟身邊的同事高額利息籌了一部分。
大概五年之後,商鋪才正式有了穩定的租金,我才敢告訴老伴這個事情。當時老伴也是跟我生氣了很久,後來他想明白了,也就不鬧氣了,非要我給換台車。
女兒從小就在不愁吃喝,不知道缺錢是什麼的環境裡成長,自然不把錢放在心上。
女兒大學畢業後,讀研時遇到了女婿。當時女婿說自己家不富裕,家裡還有一個哥哥,已經成家,父母在家務農,偶爾會出來打零工。
我看女婿把女兒捧在手心的模樣,其實,我內心還是為女兒擔憂,這樣的男孩子,一旦發達,他是不會記得女人曾為他付出什麼,只記得自己的卑微和犧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