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當保險費用下來後,婆婆堅決要求我們立刻把錢還給陳芸。陳斌解釋說,我們已經和人家簽了合同,需要在半個月內付清,否則會引發很多麻煩。但婆婆卻說:「簽合同是你老婆答應的,毀約也是她跟他們的事情,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。」
婆婆的話讓我感到心寒,結婚兩年多以來,我一直將她視為親生母親,可在她眼中,我卻是個與她們家無關的外人。在婆婆的堅持下,陳斌把錢還給了陳芸,而我則面臨著十萬元的毀約賠償。
我咬緊牙關,將原本要付給房東的房租轉手給了連鎖店。房東因為沒有按時收到錢,立刻翻臉要將我們趕出去。就在這時,我聽到有人喊我的名字,回頭看見父親略顯佝僂的身影出現在樓下。
我跑下樓問他怎麼來了,他說早就覺得我有些不對勁,想過來看看我,沒想到正好碰到我要被房東趕出去。但我知道,他並不是臨時起意,而是早就知道我遇到了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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