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吃完飯的時候,已經下午三點多了,我們出來旅遊並不想花太多時間在吃飯上,大家只想趕時間,想去下一個景點。
這頓飯我猜應該不低於1000塊錢(約4400台幣),我也沒有好意思問同學花了多少錢,如果我去問他,顯得我好像不信任他似的,畢竟他拿著我們旅遊的費用。
我們去了停車場,準備開車的時候,可是同學的車子怎麼也發動不了,我們只好在手機上搜了附近的一家維修店,找人來拖車,修車又用了一個多小時,花了760塊錢。
妻子有點擔心地說,同學的車輛維修費用是不是也由我們兩家共出?
我說應該不會的,雖然我們沒有把車輛維修和過路費還有油錢的事明確說開,但是我覺得這樣的開支,應該各自承擔。
如果我的車出了毛病,我可不好意思從共同的費用當中去拿錢維修,臨出門時我加了滿滿一箱油,高速費也是我自己出的。
我們開車繼續前行,我們準備去的下一個景點是美麗的海濱城市,到達目的地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