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重要的是那麼多人生活在一起,難免會發生矛盾,而且我兒子和她兒子兩個孩子年齡相仿,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情打起來,看到這種情景,我頭都快要炸了。
我不喜歡這種吵鬧的環境,想了又想,最後我決定把我父母給我買的那套房子,先暫時借給我小姑子住。
當時我小姑子說了,他們只住一年,一年以後他們攢夠了錢,買了房子就會搬走。我想著反正我的房子閒著也是閒著,不如先讓他們住一段時間,這樣她就不用和我們擠在一起,我們就不會發生矛盾了。
讓我沒有想到的是,小姑子在我的房子裡一住就是6年。她住進去之後不但沒有說過任何感激我的話,反而不是嫌棄我的房子這不好,就是嫌棄那不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