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能讓兒子去租房住嗎?那不是打我的臉嗎?好像我們家沒有條件似的,所以我只能給兒子花30萬給兒子貸款買了房子,而且特意把房子買在了我家附近,就是想以後多管教管教兒媳婦。
買房子的時候我是想用我們老兩口的名字,可畢竟以後需要我兒子還貸款,所以不得已還得用我兒子的名,這一下我心裡就感到不舒服了,用我兒子的名還用他還貸款,將來房子也有我兒媳的一份,如果他們過不長,她不是要分走一部分嗎?那我怎麼能接受呢?
所以房子買完之後,我讓兒子帶兒媳回來,我對他們說。30萬是我們辛辛苦苦攢下的錢,買完房子之後我不能再給你彩禮了。 兒媳笑著說,我不要彩禮,我看上的是人,不是貪錢,而且我娘家也會給我20萬陪嫁的。
我說,你別以為給20萬陪嫁我就能看得上你,我早就說了,我是看不上你娘家是農村人的身份,不是錢的事兒。 兒媳有點尷尬,不說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