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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後,我們自己住,不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,但是結婚後,我發現了一個問題,老公的工資卡全數交給婆婆的,自己一分錢都沒有,只是偶爾婆婆給個兩三百零花,婚前我就不計較了,但是婚後也這樣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呢?
我跟老公提了意見,老公說會要回工資卡的,因為剛結婚,都在感情最好的時候,自己也想著千萬不要讓錢傷了彼此的感情,可是,就這樣,我花我的錢,養著老公還有一家人的開銷。慢慢的,我們懷孕有了孩子,我就給老公說,現在有孩子了,我自己肯定會休息幾個月產假,沒有收入養孩子又費錢,你不把錢要回來等著一家人喝西北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