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父母的意見,我並不是全盤否定,有些道理還是認同的,但我們已經在一起六年多了,真的捨不得分手,在我的堅持下,還是和前夫結婚了。
婚前,公婆沒準備房子,婚後只能住在一起,不到八十平米的兩居室,壓抑得很。
隨著接觸的時間越來越長,我發現自己壓根融入不到婆家的生活,因為婆婆一直對我「嚴加管束」,先是限制我的社交,後來還不同意我出去工作,說女人照顧好家裡就行,沒必要拋頭露面。
僵持了幾個月,我懷孕了,以為有了孩子婆家就能對我放下戒備,誰知道心雖然擱在肚子裡了,卻也成為讓我在家養胎的理由,還越發地摳門。
正是補充營養的時候,不是清淡的蔬菜面,就是白粥配鹹菜,麵條說是骨湯的,卻吃不出肉味,鹹菜說是放了肉丁的,反正我是一塊沒吃到。
我實在想不通,公公做了半輩子生意,條件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,而且只有前夫這麼一個兒子,還至於在吃喝上分斤掰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