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兩個兒子也都上小學了,接著還要上初中,越往後,花錢地方越多。為了給孩子們掙學費生活費,我只要獨自一個人背井離鄉的外出打工。
在外面打工的時候,我認識了隔壁車間的老王。老王和老李一樣,嘴巴很會說話,也經常逗我開心。
面對生活的壓力和打工生活的壓抑,老公又不在跟前,不知不覺,我和老王互生好感,兩個人在一起了。
我和老王都是40多的人了,俗話說得好——三十如狼,四十如虎。我們兩個人乾柴烈火,每天翻雲覆雨,形影不離。
為了互相有個照應,也為了方便,我們在外面租房住,做起了臨時夫妻。從我們第一次到我辭職回家算,我和老王做了一年的臨時夫妻。
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」,我和老王的事,很快就被家裡人知道了,老公要求我回家。
我回到家之後,老公沒有打我,也沒有罵我,只是很平靜的說:「自從我手和胳膊出事以後,一直都是你在我們這個家付出的更多一點,這幾年,你辛苦啦,也讓你受累了,謝謝你!
對於你出去打工找情人的事,我也想通了,你在外面也不容易,也是為這個家。
只是我是個男人,是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,我不能原諒你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,那是只有我和你才能發生的事。
我也想原諒你,但我做不到。在你沒有回家之前,我反覆思考了這個問題,我的心告訴我,我真的做不到原諒。
就算我們兩個不離婚,以後也不會幸福的,失去了忠誠和信任的婚姻,剩下的只有懷疑和痛苦。
與其在一起痛苦,還不如就此別過,好聚好散。兩個孩子,你可以帶走,也可以留下。」
「嗚嗚……對不起,是我毀了我們的家,是我毀了我們的幸福,對不起!
既然你意已決,那我只有尊重你的想法。」我悔恨的哭著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