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催促老公說,「讓你爸媽和妹妹給我們一個說法。要麼帶走,要麼小姑子一輩子別認這個孩子。」
老公眼裡閃現出驚喜的亮光,一把抓住我的手說,「老婆,你同意養浩浩了?就當成咱兒子養吧!」
我沒好氣地說,「誰說我答應了?還不是你媽媽耍賴,不把孩子帶走。」
不知老公怎麼跟婆婆和小姑子溝通的。小姑子急著嫁人,急於甩脫這個包袱。
她發誓說,「以後,就讓浩浩喊我姑姑。你們就是他爸媽!」
我半推半就,默認了。不過,我提出來,小姑子結婚之前,口說無憑,必須立下字據。
小姑子迫不及待地簽字畫押,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力。
再往後,小姑子怕露餡兒,遠遠避著浩浩,別說盡到當媽的責任,作為一個姑姑,對這個侄子也不親近。
從此,浩浩成了我兒子,正式成為我們家庭中的一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