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同意我入贅後,我們就在我妻子的家鄉辦了婚禮,岳父母給我們在市區買了房,並且搬過來和我們住在了一起。剛開始我們的關係還算融洽,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緊張。
結婚以後,我和妻子我們兩個很相愛,但是我丈母娘卻總是摻和我們之間的事情。她管我管的很嚴,讓我每個月發了工資之後,必須上交給她,理由就是我們和她生活在一起不需要買菜做飯,花不著錢。
她每個月就給我200塊錢的生活費,不允許我有社交,每次和同事出去吃飯,都要經過她的允許。我很煩,便和我妻子抱怨了一番,但是我妻子說她母親比較強勢,向來說一不二。
他們家財政大權這麼多年一直掌握在我丈母娘手裡,就連她的工資卡都還在她手裡。聽到這我很無語,但是我又沒有辦法,誰讓我入贅在他們家呢?只能乖乖聽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