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天晚上,我弟不知道從哪裡得知這個消息,他給我打來電話說:姐,你們所有財產都是林清風的?你和姐夫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,姐夫的財產給他可以,但是你的財產憑什麼給他?
他侄子結婚,你們出430萬。那我兩個女兒以後結婚,你也要全包了。不然,你的錢全給外人了。 我頓時啞口無言。
這以後,我們從其他親戚口裡得知,林清風對別人說,等他得到我們的財產,要買大大的別墅,最貴的豪車,週遊世界。 我弟說,我們在外地三處房子,我已經承諾給他了。以後,他一個地方住幾個月,天天享受生活。
我把聽到的跟老公說了,他簡直不敢相信。 我們才40歲,如果活到70歲,也還有30年。而我們的親人就在算計我們的財產了。仔細一想,太恐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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