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苦笑不已,只要我們允許兩位親家來長住,以後或許我們連一席之地都不會有。因為兒媳婦不會給我們留,兒子又事事順從兒媳婦,更不會為我們爭取和維護。
想到這,原本打算辦理房產證的我們,立馬把寫好的名字又改了自己的名字,然後直接收回這套房子,讓兒子租房結婚,自力更生,不要啃老。
老伴還生怕兒子會鬧騰,還勸我適可而止。可就憑兒媳婦一句「不加我名我父母咋養老」,我就不敢去賭。更何況,兒媳婦還有個在讀書的弟弟,以後兒子是不是還得幫兒媳婦養弟弟?
反正我也想開了,就憑兒子這股妻管嚴的勁,或許以後我們也未必能指望得上養老。與其把養老希望寄托在一對白眼狼身上,還不如攢著房子攢著錢自己養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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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認可孟阿姨的做法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