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劉艷大學畢業後跟學長男友去了他的家鄉城市發展,然後就在那定居了。
兒子劉琪則被省城一家著名的汽車企業聘用,後來為了跟女友何靜結束戀愛長跑,他放棄省會城市工作,去了家鄉的縣城。
對於女兒的遠嫁當初我頗有微詞,但女大不由娘,就像燕子養大了、翅膀硬了,想飛就讓她飛吧。
而兒子劉琪要不是有他的初戀女友何靜「栓」著,估計也飛遠了,正因為何靜考的是師範,後來分配在縣城中學教書,兒子才從省城往縣城調的。
對於兒子從大城市「委身」到小縣城,我當初也不高興,誰都知道「人往高處走,水往低處流」的道理,可「愛情的力量」無法估量的啊,隨他們便吧。
只不過日後證明,兒子此番「寧做雞頭、不做鳳尾」之舉也不算吃虧,他後來到縣城通過考試,進了政府部門上班,如今想想比在企業工作強。
最主要的是,小縣城的房價比省城要低很多,我們老兩口的經濟壓力得到了很大的緩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