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歡天喜地拿著父母給的200萬回家了,而回到家的第一件事,我就跟老公提議,與其讓200萬在銀行吃利息,還不如拿去買第二套房子,既是投資,也是給子女留下一些不動產。
老公同意是同意了,但他也提了一個條件,說我娘家分了200萬,他爸媽遲早也會知道,為了避免他們主動找上門來鬧事,還不如我們主動孝敬4萬多,這樣他爸媽也無話可說了。
雖然我有些想不明白,我娘家拆遷分200萬,憑什麼要孝敬公婆4萬,這又不是他們的本事和功勞?
可老公說得有眼睛有鼻子,再加上我也深諳婆婆無理取鬧的性格,就同意給錢,但不是給4萬,而是給2萬。
誰知道,我剛給婆婆轉賬了2萬,婆婆沒收錢,反而秒回我的訊息:你娘家拆遷分了200萬,別以為我不知道。兩兄弟就應該平分,拆遷款至少給一半,別拿2萬糊弄我。你小叔子最近剛好要買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