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述人:鍾倩
結婚之前,老公孝順懂事,每個月一發工資就給他父母寄回去一半的薪水。公婆對此的解釋是,兒子在外面花錢大手大腳,由他們來保管。
公婆還一再跟老公保證,這筆錢他們不會動用,攢著給老公結婚買房用。可等我們真正結婚買房的時候,公婆卻分文不肯拿,還說這筆錢,他們早就花沒了。
父母花自己的錢,孝順又好面子的老公,自然是不會斤斤計較。只是如此一來,我們原本的買房結婚的打算就只能泡湯了。
無奈之下,我和老公只能租房結婚。婚後夫妻倆,拚命工作攢錢買房。好不容易熬了三年,在我父母的幫助下,我和老公終於在城裡買了第一套房子,有了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