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覺得自己找對了人,自從和麗霞結婚以後,我真的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。後來麗霞提出要管我的錢,雖然我對麗霞很滿意,但是存款就是我晚年生活的保障,我還是希望能夠自己保管的。可若是不給麗霞的話,那她可能就會覺得我不信任她,所以最後我就給了其中一張卡。
裡面有七八萬塊錢,家裡的生活費都是我出的,若是平時麗霞想花點其他的錢,那就可以從卡裡面拿。後來我發現麗霞每個月都會從卡里拿一些錢,當時我也不介意,畢竟我倆是夫妻,我這個做丈夫的給麗霞這個做妻子的花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
可是後面麗霞卻背著我拿這些錢去補貼自己的女兒,這我就不能接受了。畢竟那又不是我的孩子,我沒有這個義務,所以因為這件事我跟麗霞吵過很多次架。後來我就忍不住把我的銀行卡給拿了回來,結果一查才發現裡面的錢已經被花光了,也因為這件事我跟麗霞大吵了一架,我覺得自己實在沒辦法跟麗霞一起生活下去了,所以最後我主動提出了離婚。
經過了一番周折,我才成功把婚給離了。經過了這一次的婚姻生活以後,我也沒有了再婚的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