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孫女6歲的時候,兒媳婦第一次提出了離婚。我們當然是不同意的。本來兒子當時娶媳婦也不容易。
如果那時候我能意識到把兒子的工資讓她拿,這事情可能有緩。但是我並沒那麼做。
這事就這樣拖拖拉拉一年,還是以離婚收場了。那時候我覺得無所謂離就離,兒子一個月不少掙,還能再娶不上媳婦咋的?
因為有這個私心,所以當時我並不想孫女留下。我怕留下她,會成為我兒子再婚路上的絆腳石。那一年孫女7歲了,也什麼都懂了!
當時,兒媳婦應該是想怕離開,沒有能力讓女兒過好日子,因為她沒有工作。所以,不想帶走孫女。
就這樣,孫女在我家和她姥姥家,被來回送了七八次,就是哪邊都不想要她。反正當時我是鐵了心不要的。
鄰居和家族的人都看著孩子可憐,哭的撕心裂肺的,都勸我們留下孩子,可我怎麼都不肯留。兒子又都聽我的。終究孫女留在了她姥姥家。